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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日报作为娱乐性报纸,很是会玩。
特意给宋姣姣的小说开了个匿名读者评论板块。
春天的花:嗷嗷嗷!女主好威猛好喜欢!!
秋天的月:嗨呀!这男主有点猥琐啊?我爱男二!
白桃乌龙:女交,你给本宫好好写,不要不识抬举!
好运莲莲:谢邀,人在莲花宫,刚上贵妃榻。还以为女交是个有风骨的,之前得罪了一拨人,没想到突然改风格恰烂钱?行吧,吃相有点难看了嗷。
福禄寿: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很好看吗?求加更!
在一条条差评中寻找到了快脱粉的茶妃,宋姣姣笑着摇摇头,继续奋笔疾书。
“小姐,你这男主着实不讨喜。”春花看了眼宋姣姣的文稿,也有些不确定了。
这男主空有皮囊,却着实有些油腻,那么普通,又那么自信,倒是很写实,但凭什么总缠着女主呢?
往常,宋姣姣的书被一群书生学者批评,宣扬平权戳到了一些男子的痛处,但读者粘性还比较高。这一章一出,原本的读者都吓跑了,讨厌她的人也不会改变,真是吃力不讨好。
……不过最近羡鱼苑确实很穷,小姐许是缺钱了,才出此下策。
宋姣姣一丝波澜也没有,写书可是她的自由:“我手写我心。”
再次出门时,已是冬日。
蜘蛛的丝牵在红梅上,被冰雪冻得像是银线。
宋姣姣将自己裹成一个球,斗篷的帽檐盖了半张脸,还拿围巾将剩下半张脸包住,手呈作揖状缩在袖子里,悄悄抱着汤婆子。
斗篷里缩着的大帅悄悄探出一个头出来,也穿着宋姣姣亲手织的毛衣,与楚楚冻人的贺昭不同。
也不知道为何贺昭要大冬天把她驮去大老远的山里拜佛,明明宫里就有比这更大的庙。
他带的宫人也很少,说是微服私访。
“我好冷,我要回去了。”宋姣姣在山路上颠簸得屁股疼,纵然马车里燃了炭火,但手里的汤婆子渐渐冷下来,是比不上宫里暖和的。
贺昭解下狐裘递给她,内里只剩下带着竹叶暗纹的单薄黑衣,他却将背挺得笔直,又开始翻宋姣姣从前从未见过的书籍。
习武之人,凭借一身浩然正气,是不怕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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