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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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