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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兴。”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没人想看到用死人的血写出来的祝词,也没人想收到做成炸弹形状引发骚乱的礼花。
更没人想在难得独处的深夜再度被打扰。
“如果你现在去死,我说不定会高兴起来。”我补充道。
面前的青年,我的前任老板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满嘴谎言的骗子,也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
如果罪恶之人在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那么他一定会生活在第十九层。
但是此刻,他浑身湿透,低垂着眉眼,反而像是一个被欺负的老实青年。
“是吗?”他歪着头看我,轻轻眨了眨眼,“原来高兴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继续按下最后一个“0”键,却在此时收到了乱步的邮件。
【清溪溪,这么早就出门跑步了吗?外面好像在下雨,你带伞了吗?】
他大概是半夜醒来喝水,发现我不在家了。
我立刻回复他:【带了。睡不着,出来走走,你别担心。】
“小姐——”便利店小哥杵在一旁,犹豫了一下说,“你就原谅他吧,我刚才都看到了,你其实是在生男朋友的气,所以才喊着要报警吧。”
我被气乐了:“你是爱情电影看多了吧。”
便利店小哥边捡起货物放回架子上边说:“这位先生在你之前就来我们店了。他说自己和女朋友吵架了,他很后悔,所以一直在到处找你。”
我低头看了陀思一眼,刚要动手揍他,就被便利店小哥挡住了:“他伤得很重,已经吐过两次血了!”
我冷冷地问:“你怎么知道他吐的不是西瓜汁和番茄汁呢?”
“咳咳咳——”陀思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肩膀一颤一颤的,他用手捂住嘴,有红色的液体从指缝里溢了出来。
一股子血腥味,看来是真吐血了。
便利店小哥急了,赶忙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给他:“先生,需要我帮你叫救护车吗?”
陀思没理他,反而抬起头看着我,因为咳嗽得太用力,他的眼眶都红了,一双紫红色的眼眸蒙上了一层水气。
呵。
看上去还真像个柔弱可怜又无助的美青年。
便利店小哥一脸心疼地看着他,恨不得替他承担这份生理上的痛苦,但我知道,他们认识的时间可能还不到一小时。
“源酱,对不起。”
他的道歉绝无诚意,也一文不值。
我一个字都不信。
“陀思。”与其在这里伤及无辜,倒不如先离开这里,于是我朝他伸出手,挤出一点假笑,“起来吧,地上凉。”
做戏给外人看,我也会。
便利店小哥紧皱的眉头这才稍微缓和点:“这就对了,有什么事好好商量。”他颇有一副过来人的经验对陀思语重心长道:“女朋友要哄的。”
陀思垂眸,低声重复:“哄?”
“对,要哄,好好哄。”
“我会努力。”
陀思将手放在我的手掌上。与乱步柔软温暖的手不同,他的手毫无温度,冷得像块冰。
便利店小哥将我买的薯片和牛奶装进袋子里,陀思又把他手里那瓶斯托利伏特加递了过来。
“源酱,我想送给你。”
“送给我?”我觉得十分好笑,“但是要我自己付钱是么?”
陀思又不吭声了。
他的默认就像是一场闹剧,但是旁观者却看得心酸。
“小姐,这瓶酒不算钱。”便利店小哥再次同情心泛滥,“算我做个人情,你们讲和吧,我给你薯片和牛奶也打九折。”
一个便利店的小员工肯定没有这份特权,他多半是从自己的工资里扣。我不是陀思,我不会算计陌生人,也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于是我只能将斯托利伏特加买了下来。
……算了,反正也是我最喜欢的酒,我就全当自己买给自己好了。
但是家里明明还有乱步给我买的一整箱,没有开封过,这钱是白花了……不,酒也不会过期,囤着可以慢慢喝。
对我来说没损失,但我就是很不爽,几乎是被陀思全盘控制着行动的感觉令我很不爽。
走出便利店的时候,便利店小哥还在朝我们挥手:“你们要和好啊。”
我愈发觉得神奇,问陀思:“你是怎么给他洗脑的?”
陀思轻声说:“我只是实话实说。”
“哦?你说的是什么实话呢?”
“他知道我治病花光了钱,现在很困难。”
“可你本来就没付一点手术费。”
“他还知道我是来找人的。”“那个人最好不要是我。”我迈开脚步,警告道,“如果你要去劫狱,建议你找伊万,他是你的脑残粉,至于普希金,就别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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