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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欢回了家,抱着小灰可劲儿一通□□。

小时候,她被妈妈骂,跟妈妈争吵,无力的自己只能哭,却也不能对父母怎么样,只能往死里欺负小灰,发泄自己的难过和无奈。

高四,明明考上了本省最好的大学南大,却为了读清华选择复读的时候,在那巨大的压力面前,秦欢也是扯着小灰暴力发泄。

大学里,不论自己怎么努力绩点也拼不过同学的时候,秦欢也是这么往死里揉弄小灰。

在她成长的过程里,毛绒玩具小灰,承担着她全部的负面情绪。

虽然她开心的时候也会拉着小灰说说话,但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欺负它。

比如说此刻,她选择结束跟苏聿这段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关系,她没人能诉说,也只能是一拳拳砸在小灰身上,要不是嫌咬人太难看,秦欢会觉得自己会抱着小灰咬上几口。

哭了老半天,日子却照过不误。

秦欢洗了脸洗了澡,然后去画室,接着画自己的漫画。

情场失意,工作总得努力。

虽然身为漫画界的咸鱼,秦欢画漫画完全是爱的供养,但说好要为了梦想努力试试的,便也只能趁着最近比较清闲多画几话。

昨天是月底最后一天,二欢更新的日子。

但因为出去玩了,自是没有更新。

今天赶了赶,便把漫画传了上去。

这部漫画连载了十年,秦欢早已经想好了详细大纲,她要做的只是把每一个画面画下來而已,以前是太忙,没时间,如今有时间了,自是要努力。

传完漫画,秦欢便打算去睡觉。

躺在床上,突然想到自己唯一加的一个小读者,便上了微信,提醒了一声:“更新了。”

身为一个高冷的漫画家,会主动去提醒读者更新的,大抵也就她这么一个了。

但没办法,她读者也就那么几个,碰到一个还在追更新的,那就要好好珍惜。

发完更新提醒,秦欢后知后觉地觉得不太合适,因为已经是十二点,小读者这会儿应该已经睡了。

她也是忙得忘记时间了。

不曾想,小读者Sean回了一句:“嗯。”

秦欢想到现在已经很迟了,连忙提醒道:“快去睡觉,明天再看,早睡早起才能长高高。”

身高186且已经二十七岁的苏聿觉得自己不需要长高,也不可能长高了,于是懒洋洋地回了一句:“早睡早起也不见得能长高。”

说完就开始笑,他想到了秦欢,小秦欢160,看那张没有黑眼圈的脸,便知道她绝对是早睡早起的,但还不是只有160,十年都没长一公分。

秦欢却是想到了自己,瞬间心塞至死。

秦欢虽然一直觉得自己不矮,但摸着良心说,对她而言身高真的算是硬伤了,但她是个能接受自己并不完美的人,事实上,要是接受不了,她大学期间,和一票天才竞争,那她绝对压抑到自杀了。

她觉得既然不完美已经存在了,她唯一能做的不过是努力掩盖好。

比如说穿搭,160的她,会更多的选择高腰的裙子裤子来拉长腿的比例,让自己看不去腿比较长,但其实还是短的啦。

苏聿却因为自己不过是跟漫画家二欢简单聊了几句就想到了秦欢,心底无来由的迷茫、压抑跟哀伤。

你看啊,那个人真是厉害,也不过勾搭了你几次,竟让你时不时地想着念着。

大抵男人真的是下半身动物,谁让他……想睡她呢!

他倏然想到了什么,编辑起来:“问你个事。”

秦欢自然没意见:“问吧!”

帮小读者解疑答惑也是理所应当。

苏聿编辑了老半天,却只发了一条很剪短的消息:“如果,你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你喜欢的人怎么办?”

秦欢看着小读者的问题,叹了口气,现在的小读者真是的,年纪轻轻,就开始早恋。

虽然很多人都说早恋影响学习啊!

但,对于秦欢而言,她的那场早恋却是让她努力学习的。

哪怕知道苏聿就是个人渣、浪货、骚包,但秦欢从未曾后悔过这十年暗恋,她从苏聿身上看到的都是闪光点,她十年如一日地追随着他,只为了让自己成为更好的那个站在她身边,哪怕她失败了,但她从不觉得这有什么错。

当下,秦欢认认真真回复道:“那就变得更好。”

Sean追问:“无法变好呢!”

这答案,简直扎心啊,老铁。

秦欢叹气,她就是那个无法变得更好的凡人,和苏聿这种惊才绝艳的天才压根不属于一个次元,她只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劝道:“那就放弃吧!”

这一次,Sean没有回复。

苏聿对于放弃秦欢这件事,多多少少有些茫然,他想找人询问一番,但他身边的人,没几个交心的人,而且和秦欢这档子事,他并不打算跟熟人诉说。

于是,只好在二次元找了个人聊聊。

二欢这个漫画家,画了十年漫画,又从事金融行业,本身阅历绝对不缺,年纪铁定也不小。

找一个成熟的抠脚大汉聊聊这事儿,给自己的抉择提供建议,也是理所应当。

而且二次元和三次元之间隔着一个次元,此生都不见得会碰面,苏聿有恃无恐。

看到二欢的答案,苏聿叹息。

其实,这也是自己心中的答案。

年纪大了,便愈发明白,这世界上,很多事情,你改变不了,更无法强求。

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过好自己的生活罢了,哪怕生活从来都是过不好的。

这次的简单交谈不过是一次小插曲。

不论秦欢还是苏聿都没放在心上。

家中不知岁月,五一小长假转瞬即逝。

秦欢在家里宅了几天,又画了十几页漫画更新出去,然后便不得不出门。

理由无他,秦欢最好的闺蜜胡璃回国了,她要去机场接她。

高中时期,胡璃就是学神级别的,她一面在网上连载着小说,一面拿顶尖的成绩,高考之后她去了浙大,之后因为一些私事,大二那年去了英国,就读于帝国理工。

在英国念书期间,胡璃便拖着行李箱把除了南极之外的每块大陆都逛了一遍,她的相机拍下无数经典的照片,她的文字记录过她到过的每一个地方。

她满世界的流浪,她的足迹遍布万水千山。

胡璃就是那种,把人生过成诗歌的女人。

秦欢超羡慕她的。

有时候她禁不住问,一个女孩子,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这样满世界的闯荡。

如今胡璃回国,且飞的是北京,秦欢自是要去机场接她,然后两人一起到北京玩玩。

而秦欢,失恋消沉了几天之后,便决定重新振作。

身为一名货真价实的富二代,秦欢长这么大没飚过车没泡过夜店,简直有些暴殄天物。

所以,秦欢略一沉吟,就打算飙车,然后带胡璃泡夜店。

脑海里的画面大抵是这样的,欢总穿着帅得一脸血的机车皮衣,带着墨镜,开着一辆敞篷跑车,最好是法拉利,然后在高速上狂飙,不,要在市区也各种狂飙,反正车贵,谁敢蹭我,蹭了赔得你倾家荡产。

这画面实在是太帅了。

秦欢迫不及待把这脑海里的分镜变成现实。

但,她没车。

不,其实她是有车的,大学期间买的一辆小电驴,不过那车存在朋友那里,压根称不上自己的。

开小电驴实在不好上高速。

得开跑车。

其实,当年她考到清华这样的名校,父母自是无比开心,就连严厉的母亲都同意了给她买辆跑车,但是怎么说呢,考驾照期间她出了个车祸,在驾校以不到10码的速度开着车,却仍是撞上了墙。

她妈妈生怕她这样的马路杀手上路会出事,虽然同意给她买车,但有一个要求,给她配个司机,出门都司机开车。

秦欢怎么可能接受这么屈辱的要求,便拒绝了,大学期间买了个小电驴,想去哪浪就去哪浪,谁也拦不住。

所以,驾照拿了六年,至今没上过路。

不过开车很简单,踩油门,然后打方向盘,秦欢一直觉得是她妈妈太紧张她了,才断了她身为顶级飙车党的道路。

如今失恋了,既然要飙车,秦欢打算先去借台车。

从哪里借?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她永远的后盾,最最最亲爱的表弟向桓。

提前跟向桓打好了招呼,秦欢当天便穿了建机车皮衣,配了皮裤和马丁靴,还化了个烟熏妆,出现在向桓住的别墅里。

向桓看着秦欢这打扮,喷笑不已:“这是哪里来的摇滚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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