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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如炽,赵隽徒步行走在市集上,虽然旁边侍剑很尽责地举着一把遮阳伞,但,赵隽认为,在阳光下撑伞那是女子做的事,所以,他宁可任皮肤被烈日晒得发烫,热得汗水长流,也要坚持男儿豪迈气概。

沐夏悠悠闲闲地走在浣纱撑举的阳伞下,觑了眼旁边那个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男人,不禁暗暗好笑。

早上,她和他从晋王府出来后,先回丞相府里见过母亲,商量了一些事情,看看已是午时,于是陪母亲用完午膳才出门,也之所以,他们现在才会在大太阳底下逛市集。

临秋的嫁妆已经大体备齐,但想着自己最心爱的妹妹就要嫁与人家,以后再不能常常相见相伴,不免想要对她更好一点,给她更多一些——大概,父母送女儿出嫁的心情也是这样的吧?而大概……父母为女儿挑选夫婿时……也会这么想吧?

沐夏又觑了眼旁边的男人——他,是父母为她挑选的夫婿,成亲之前未曾见过面,人也是直到定亲时才听说的。她那时没见过他,不了解他——除去了解家世就只知道其本人是个武将,曾经想当然耳在脑中勾画过一个雄壮威武甚至有可能粗豪莽壮的武夫,太想当然耳了,以至后来见到他时稍稍有些意外:相对一般的武夫而言,他身量够高,但没有吓人的虎背熊腰、皮粗肉厚,属于颀长体型;皮肤比大多数男人都要白皙许多,如果不是他身上完全没有文弱书生气质,相信不会有人直接马上想到他是个军人,据说北齐兰陵王高长恭就是因为外貌过于俊美,不够凶悍,怕在战场上震慑不住敌人,作战时总要戴一个狰狞无比的魔鬼面具……啊——她想到哪里去了。

沐夏收回心思,看着阳光下的夫婿,停下脚步,抿了抿嘴,抿回刚才的胡思乱想。

“夏儿,怎么不走了?”赵隽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他的妻子没有跟上来,一回头,看到她站在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头上罩着白色的遮阳伞,身上一袭浅浅的红衣裳,身边人来人往,他却只看到一个她。

她,像一朵举世独遗的小红花,浅淡自我,妩媚天成;又像一朵傲视红尘的倾城牡丹,高贵出众,风华无边……

怦——

身体深处某个部位被狠狠撞击了一下,之后,周围的一切似乎全然静止……

“世子——”

啊!他又入神了!

不管看她多少次,她还是会令他移不开眼——糟糕的是,似乎有越来越厉害的趋势……在这闹市之上,人群之中,他只是这么一回首,看着她,心就像不再是自己的了。

这种感觉太震撼,不能不说是可怕的,可怕之余却也有无以伦比的欣慰、得意、甜蜜和柔软——为着……这样一个特别的女子是陪伴他今生的伴侣!

“世子,你怎么了?”沐夏站在她夫婿面前,稍稍仰首看着他蓦然沉思的面孔。她算是相当高挑的女子了,她的夫婿却还比她胜一筹,所以说,光凭他轻而易举就令她不得不仰望这点而言,绝不能让他处处占了上风去……

“夏儿,想什么呢?”

她才闪了下神,他已经敛神静气,反过来问她。

“嗯……”她应了声,眼睛转到一处贩卖各种面具的摊子上,脸上现出淡淡的疑惑,“我在想……世子,你在战场上作战的时候可曾带面具?”

这个回答太奇怪了!

奇怪得赵隽忍不住问,“怎么想到这个?”

沐夏淡淡一笑,“看到那边小贩卖面具,我忽然想起北齐名将高长恭来,据说其人骁勇善战,因面相不足以威慑敌人,每每打仗必带上个狰狞面具。北齐与北周曾在芒山恶战,兰陵王率领500铁骑两次冲入敌阵,杀敌无数,战至洛阳西北金墉城下,被敌人团团围住,城上北齐守城将士见他戴着面具,认不出谁人,怀疑是敌人的计谋,兰陵王摘下面具,露出面容,城上将士认出了兰陵王,于是群情激愤,万箭齐发,射向北周的军队,城下500铁骑则在兰陵王的带领下愈战愈勇,北周军队在上下夹击之中终至溃败,不得而归。世子,你说,这兰陵王究竟生成何种样貌?又怕人瞧见,给人瞧见了又足以军心大振,作战时是戴面具好呢?还是不戴的好?”

兰陵王在史上以面貌柔美却又勇猛过人闻名,唉,也只有她这样的脑袋瓜才会七拐八拐想这些,说这一番话也不知道是要赞美人还是要讽刺人?

赵隽刚要应答,猛然察觉脚下某个异物直扑过来,想也不想,本能地就要抬脚踢开……

“别动!”沐夏更快地出声制止他的动作。

赵隽止住动作,疑惑地看向地面。

地面,他的脚边,一只毛茸茸的黑白混色的小怪物正围着他的裤脚拱来嗅去,唔唔地叫,定睛细看,原来,是只小小狗。

“哪儿来的小狗儿?”沐夏蹲下身,有趣地看着缠在赵隽裤腿边不知道要做什么的小狗。

小狗意识到有人在观察它,抬起头呜呜汪汪叫了两声,可惜身子儿小音量也小,奶声奶气的,不但不能震慑人,反而可爱得紧。

“真可爱!”沐夏笑了,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抚摸小狗的毛。

“别动!”有人一把抓住她的手,“陌生的小狗不能胡乱靠近,小心它咬人。”

“这么小,也会咬人吗?”沐夏低头看看似乎还没手掌大的小家伙,又抬头看看弯身抓住她的手的人——赵隽,不太相信。

“既长牙齿,必定会咬人,小心点罢。”赵隽也蹲下身,跟他的妻子一起看那只还不肯离开他脚边的小狗。

“谁家的狗儿,没有主人吗?这么小,怪可怜的!世子,我看它对你亲切得很,该不会是你身上沾了什么味道,被狗儿误以为是同类了吧?”沐夏笑吟吟地问她的夫婿。

好呀!说他是小狗呢!

“狗儿会怎么想我不晓得,夏儿,看到它,我忽然想起处处闻啼鸟来了。”

嗬!提起早上那只鹦哥儿吟的诗,该不会拿她来比那多嘴鹦哥儿吧?嗯哼哼!比赛挖苦人吗?

“喂!是我的小狗儿,不许弄它!”

忽然,一个急切的呼叫声随着一个孩童的小小人影一起撞了过来,直撞入沐夏和赵隽之间,俩人同时一愕,那孩童已经快手快脚地捞起赵隽脚边的小狗,紧紧抱在怀中,狠狠瞪了那两个围着小狗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的大人一眼,生怕小狗就此被人抢走似的,转身一阵风钻入人群中,不见了!

变化突生,沐夏和赵隽始料未及,直到那孩童消失了身影,才回过神来:堂堂晋王世子和夫人,竟被个孩童当街误以为要劫掠财物——劫的还是一只小小狗哩!

俩人相视一眼,俱是嘴角微扬,不由得有些好笑。

“走吧!”赵隽拉着妻子站起来,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而沐夏直到这时才意识到:他……竟然一直握着她的手!还不是一般的握哦!而是十指交叉的那一种。

沐夏抽了抽自己的手,不必幻想——抽不回来!

“嗯嗯——”沐夏咳了两声,提醒那个随便把别人的手当他自己身体一部分的人,最好认清哪一只才是自己的手,千万、千万不要认错了去!

不过,就是有人浑然不觉死皮赖脸——不对!说死皮赖脸是对的,浑然不觉却不见得——因为,沐夏分明看到,那个无赖虽然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嘴边却分明扬起得逞的笑。

唉!唉!唉!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得顾着她大家闺秀和世子夫人的形象,她非要他好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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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六,午后,沐夏有些无聊地坐在“兰薰院”的回廊下,绣着一条罗帕。

今日是临秋成亲的第二天,家里亲事办完,妹妹人已嫁到顾家,以后如何那是小两口和顾家的事了,所以,她尹沐夏现在只好无聊地绣罗帕——她那个连日来喜欢纠缠她的夫婿今日也怪了,一早就不知道跑到何处去,害她这个原本清静惯了的人经他那么一阵子纠缠之后,乍然回复清闲,一时之间竟也感到些许不习惯起来。

还好,她还可以绣罗帕。

沐夏收了最后一针,看着罗帕上深蓝色的“夏”字,觉得自己的确有些无聊——绣一条罗帕,而且还是一条与她先前丢失的那一条一模一样的罗帕,谁说不是无聊来着?

其实,忽然想要绣这样一条罗帕,也还是因为临秋那小丫头,要不是她几日前骤然提起,她又哪会记得原先有过那一条?而一旦记起自己有过那件小东西,想想,觉得丢了确实有些微的遗憾,要不,她才懒得再绣一条一模一样的呢!

沐夏收拾了针线,才拆着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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