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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释天却无视她恼怒地神情,继续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我打算按照母后的意愿,将皇位让给成毗天。“
这话一出,金浔大大地呼出口气。
她虽然有伪造的遗旨,但是,成释天现在手握兵权,朝中大臣,表面上看起来臣服她与幼子,但是,其实都在作壁上观,不曾真正投靠。毕竟,他们的子侄,还在成释天的军中,他们的妻子,将大笔钱财投入了巾帼社。
果然,自己昨晚的那步棋没有下错,这个儿子是怕了吧。
金浔缓缓地露出笑脸,可是成释天紧接着的话,却如同一个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
“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你的儿子,而是巾帼社的三当家——李隆昌。”他风轻云淡地笑着。不等金浔开口,他紧接着又说:“我巾帼社此次为皇后殿下,让出一国皇位,也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金浔心里又痛又乱,只能勉力思考。她终于是,失去了这个,好不容易夺了回来的儿子,要是条件不过份,答应他也未尝不可。
“我们要,贵国二十年间的税赋。”
什么?!
金浔“唰”地一下站了起来,连侍立在她身后的李素素都按捺不住了。这二十年的赋税交出去,她们端漠的国力必然大减,而巾帼社,则可趁机崛起,成为无形的民间帝王。
日后,若是成释天有什么不臣之心,他们便是案板上的鲜鱼,任人刀俎。
“来人!”李素素喝道。
一群早就潜伏在暗处的刀斧手,立刻冲了出来,明晃晃的刀剑,纷纷压在了成释天和文时雨的脖子上。
成释天无所谓地笑笑:“素素你真是太着急了,你觉得,我们俩人,凭什么,只身就敢入宫?”
“你做了什么?”金浔目光冰冷的看着两人,仿佛在看一对仇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子。
文时雨扬眉,巧笑倩兮:“也没什么,不过是,抓了几个刺客的活口。还拿到了,殿下弑夫的证据。
素素,你觉得,如果天下人知道,三皇子为夺皇位,弑父杀兄,这皇位,他还坐得稳吗?”
“你,你血口喷人!”金浔拒不承认,她打算立即派杀手,去巾帼社,毁尸灭迹。
文时雨怎会不知她的盘算:“皇后不要想着灭口一事了,我们早就将人藏了起来。还有个消息,告诉皇后,如若皇后不答应我们,恐怕这次不是皇城断粮了,而是十余座城池了。”
少女笑面如花。
金浔却从她的笑意中,看出了,阵阵杀意。
所有的布局,在这春风似的笑意里,都化作了乌有。金浔颓然坐下,挥挥手,令人退下。
成释天冷嗤一声:“放心,我们无意端漠皇位,只是,也不能不妨皇后……不,未来的太后您和皇帝陛下,对时雨和我不利。”
金浔注视着他。曾经,这个儿子在她面前,是何等温顺,永远拿着一双渴盼的眼睛,期盼着她的疼爱,为了她,忍气吞声,承受各种不公。是她,一步步,贪心地,把他逼迫到了,这个地步。
“对不起,母后,母后……”金浔嗫嚅着,说不出来话。
要说什么呢?本就是她偏心。
成释天扭过脸,不想再理会于她。
李素素还心有不甘,被金浔喝止:“素素,罢了。”
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眼下已别无选择,更何况,她的确是对这个孩子有愧。帝王之位,就像是一口深渊,呆在上面的人,迟早会变,走向贪婪,走向霸道。
到时候,她又如何能拦着毗天,不去伤害这个,已经饱经伤害的长子呢?
她,已经够偏心了,总要,留下活路,给这个孩子。
金浔闭上眼:“好,我签。府库内存银不够,我们一年年还。”
从此以后,这世上便没有端漠长皇子成释天,只有一个巾帼社三当家——李隆昌。
天,亮了。
文武百官顺着宫门,依次而入。
成毗天穿着明黄龙袍,牵着李素素的手,登上那把至尊之位,接受百官的山呼朝见。
鲜红的地毯,犹如鲜血,从宝座下,一路蜿蜒至殿门。
成释天和文时雨,站在门口,回首看了一眼,再不留恋地,并肩出了宫。
皇宫这种,充满血腥、杀戮、罪恶,和黑暗的阴冷地方,他们此生,都不会再踏入。
两人手牵着手,行走在闹市之中,看着红尘中熙熙攘攘地人群,头顶上暖融融的晨光,心情不由也跟着温暖明亮起来。
“你不做皇帝,也不做王爷,接下来打算干嘛?真要留在巾帼社当三当家?你那求亲,我可没答应呢。”文时雨笑眼弯弯地问。利用她去诈金浔,胆子不小,不过,她喜欢。
成释天,不,现在应该叫他李隆昌了。他摸摸鼻子,有点羞涩的笑道:“嗯,的确我钱少不够入股,你看,入赘到你们巾帼社,以身抵债可好?”
“噗——”时雨喷了。
少年顺手,从路过的卖花姑娘手里,买下一枝寒梅,递给了时雨:“时雨,你娶我吧。我会一辈子听你的话,照顾你,保护你,赚钱给你花,做饭给你吃,生娃也跟你姓。”
大型忠犬甩着尾巴,一脸“快把我夹到你碗里来吧”的热忱期待,看得时雨,脸上禁不住一热。
多少年了,她都没羞涩过。可是这一刻,她却无法抑制住自己腔子里狂热的心跳,于是,扭过脸去:“不行。”
什么?!
色诱失败了?!
李隆昌眉眼立刻耷拉了下去。怎么会失效了呢?从遇见时雨开始,只要他一露出这种表情,少女就会立刻心软的啊。
文时雨好笑地看着他沮丧的样子,轻轻咳了咳,盯着天上白云,说:“入赘这种事,我们,我们要先回大冶,禀报了父亲母亲……”
“我的婚礼,必须要有父母在场。”
成释天咂摸了咂摸,杏眼登时一亮,时雨这是同意了?
某人立刻高兴地大声呼喊起来。提着袍子,就开始往巾帼社冲,满心想着早点收拾行装,早点娶文时雨到手,却把准新娘都丢在了街上。
时雨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好笑,心里,却是融得,都要化成了一蜜水。
他们都不在乎对方入赘还是迎娶,也不在乎对方的财力是否不如自己或是超过自己。他们只知道,有对方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归途,他们的家。
他们追寻的那些,亲情,爱情,那些令人温暖的东西,就在彼此相依之间。
陌途相遇,携手同归,此生此世,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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