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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薄夜听起来似乎是挺认真的,估计又要跨城找唐诗,林辞觉得他这样一来一回,实在是太频繁了。
于是他沉默了一下,又道,“薄少,我给您一个建议。”
“你说。”
“要不,还是在白城买套房子吧,省的开车来开车去……也麻烦啊。”
“有道理啊,不愧是我的小棉袄,买一套吧。”
“……”
“哦对了。”薄夜想一出是一出,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立刻追问了一句,“对了,你知道……我们这儿,有什么好的宠物店吗?”
林辞说,“我姐夫就开宠物店的。”
“真假,良心不良心,会不会买回去一个礼拜死了?”
薄夜特别没心没肺问了一句,“你们靠谱吗?”
林辞巴不得透过手机打死薄夜,“我姐夫自己开的!自家人!保证靠谱!你要什么狗?不对你买狗送谁?”
这个问题问出去的时候,林辞自己一下子也想起来了,估计是买狗送唐小姐吧?不是……薄夜是怎么想到买狗的?别的总裁都是送钱,要不就送限量版的包包啊钻戒啊,阔气的也就直接一套房子一辆跑车了,轮到薄夜这里……就是送条狗?
林辞自己代入了唐诗的视觉,想象了一下薄夜大清早敲门,然后自己一拉开门,门口一个男人抱着一条哈士奇,哈士奇吐舌头傻呵呵地乐,薄夜也眯眼笑,一人一狗脸上的笑容都傻得一模一样,这是什么样的画面啊……
林辞觉得薄夜这个法子不靠谱,“薄少,送这个有点落伍了吧?”
薄夜这个身份,送狗有点不符合吧?
薄夜说,“我就是想把以前答应唐诗的都一点点做到。”趁现在时间还来得及。
林辞皱眉,察觉到了身份不对,“薄少,您记起来了?”怎么感觉像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啊……林辞立刻摇摇脑袋打消这样的想法,薄夜现在身体虽然有点危险,不过好歹已经脱离了之间的状况了,随便装逼打脸都不在话下的,不可能是回光返照。
只可能是老天有眼,让他记起来了,回头让他自己揣着回忆写检讨去吧。
“记起来了一些。”对面的薄夜看了一眼手表,“挑重点讲,你姐夫家过去多远?发定位给我。”
“哦,这就给你,你想买什么狗?”
“哈士奇。”
“……”果然是这傻狗。
“为什么?”林辞追问了一句。
“唐诗当初有条特别傻的傻狗,就是哈士奇,叫耐克,什么都啃,老子去她家做客,回回裤腿被咬湿。”
“……”
······
薄夜在半小时后,干脆利落从林辞姐夫家的宠物店里提了一条两个月的哈士奇,不算大,但是体型也不小了,眼睛里的蓝膜还有一些没褪去,所以显出来的蓝灰色倒是还挺好看的。薄夜抱着哈士奇说,“臭小子你眼睛挺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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