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4、风月(1),九荒少年游,谢明妃,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厉重月忍无可忍,当即争论道:“你当时拿给我买香火了!”
阮重笙:“……啊?”
好像是哦。
之前有感于两个女孩子挤人的彪悍劲,阮重笙就将荷包丢给厉重月买香火去了,免一次受难,回头出来也一时没想起来。
“你把荷包弄丢了?”
厉重月皱着鼻子,哼哼唧唧:“还不是这不长眼睛的偷到姑奶奶身上来了!”
吴千秋一抬下巴,扛着的刀慢慢移动到脐下三寸处,阮重笙与那位仁兄一起抖了一抖,而做这事的还很坦然,黑夜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没有运灵。”
言简意赅。
可这不是运不运灵的问题了。就算用灵力,那也顶多是个修士显神通,说不上多稀罕,可姑奶奶这弱女子抗关公刀的彪悍之风怕不是能给金陵百姓留十年饭后余谈。
当然可能还会给地上这位仁兄留一辈子心理阴影。
“……人没事就好。”阮重笙把手搭在扈阳上,他总有随身带武器的习惯,逛夜市也不例外。环视一周,幸好围观人不少,却没那些官家公子哥,有几个也是员外乡绅家的女公子,不至于牵扯太大。
遂若无其事地把手背在身后,松了口气。
阮重笙自小生长在金陵城里,知道金陵城最大的忌讳就是牵扯官府和上头的人,其余的不是真闹太大,也挺好揭过去。
厉重月把荷包从地上汉子的手中夺过来,顺便看似“轻轻”地踩了一脚,在哀嚎声里把荷包一扔,脆生生道:“三哥,物归原主啦。”
……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呢。
阮重笙重新把荷包系在腰间,在夜色里上前一步,从路边捡起厉重月匆忙下脱手的花灯,蹲在大汉身侧一照。
有点眼熟。
阮重笙记人功夫也不算差,思索片刻,“是你?”
福安楼下那个调戏厉重月的汉子之一!
厉重月是什么人?蓬莱千疼万宠大的小师妹,老掌门独女,代掌门的义妹,蓬莱仙门结结实实的大小姐。
这么个环境长大,也养出来厉重月有仇必报的性格,这一路有事在身,还有晋重华压着,她本也没想专程再去找那三人麻烦,奈何良辰美景重遇“故人”,偷上了调戏过的姑娘,就怪不得她了。
阮重笙默叹:现世报啊兄弟,你也不冤。
“三姐,你……先把稚从他那里移开。把刀收回去。”
此处挨着“隔烟水”,周围自是一岸烟水茫茫绕岸垂柳,阮重笙真怕这位祖上是屠夫,素爱虎皮垫榻的号称“吴家最的后风骨”的三姑娘干出什么“倒拔垂杨柳”猛绩。
那就不是十年资谈了,百年传说啊得。
吴千秋眨眨眼,爽快照做,刀风一过,一半刀身已经入了储物袋。
周围人群惊呼些什么阮重笙也懒得计较了,问厉重月:“出气了?”
小师妹吐吐舌头,“嗯。”
“嗯,那就走吧。”再搁这待久会儿,惊动了街尾官府可就麻烦了,还得误他事。
嘴上说出气了的厉重月挠挠头,临走时又觉得气不过,折枝杨柳狠狠插进汉子掌心,力道中等,不轻不重,手留不留得住皆随缘分。
“别再让姑奶奶遇见你,见一次打一次,滚!”
阮重笙瞥一眼,没说话。对恶习不改之人,无权生杀予夺,但给个教训也无可厚非。
隔烟水在身后燃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