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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二哥,场地已经布置好了,下面就只要等着那小子过来后,便可一举将其魂魄拿下……”一栋早已无人居住的残旧别墅外,三个男子伫立在别墅的大门外,此刻那位留着半寸平头,脸颊被络腮胡包裹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奸笑的望着身后的别墅,向门外所站的两人汇报。

这三人,正是甘舟大学半个月前举办比武大赛的嘉宾,甘舟市著名企业血麒麟公司的三位老总,血圣天、血圣齐和血圣光。汇报的那人,便是三人中排行最小的老三血圣光。

三人之间年龄相差约有十多岁,最小的老三血圣光已经四十七岁的年纪,却依旧给人一种威猛强壮的感觉,再配上其短寸平头和一脸的络腮胡,和异常的黝黑发亮肤色,见了他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三国名将张飞。

老二血圣齐,比老三大了七岁,已经是五十四岁的年龄,不过三人对比之间,他却是三兄弟中显得最年轻的;近六十年的时光,并未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他长相文雅,皮肤细腻,脸上没有半点皱纹,配上那一幅金丝边框眼睛,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位初入大学时的青涩学生。如果不是他的着装打扮颇显成熟,任谁见了也不会相信他已经有五十多岁了。

至于老大血圣天,跟两人相比又是决然不同的形象;虽然身为老大的血圣天,只不过比老二大了四岁,才五十八岁的年纪,可是他的头发、眉毛、胡须,无一不已经银白;肤色虽然白皙,可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却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虽然老大的容貌看似老态龙钟,不过他眼神里却透着睿智,闪现出一种无与伦比的智慧之光。

这三人站在一起,不认识他们的人,必定会将老大看作是爷爷,老三看作是父亲,至于老二,则是老大和老三的晚辈。这等复杂的形象论,真是让人颇感诧异。

见老三从别墅内走出来汇报后,老大深邃的双眼望着阴沉沉的天空,沉然之际点了点头,用一种苍老却又稳重的语气说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老二儒雅的点了点头,应道:“只是据说这东风并不是顺风而上,而是逆风而行,想要这东风顺应天意,怕也不是简单的事。”

“你说的没错,不管怎么样,既然左护法已经下令让我们三人出山,那就必定不能让他失望,别说了,现在马上去着手准备,早日将那小子的魂魄收服,也好早日向左护法交差……”血圣天捋了捋嘴唇上那一抹银白的胡须,双眼透着一丝寒意,寓意深远的看着远方,似乎已经看到了慕云的结局。

“云哥,通知下来了,血麒麟公司让你本周六去这个地方拍摄产品宣传海报照片。”午休时分,慕云正坐在自己的课桌上阅读《易经》,蒲德智却突然跑了过来,并递给他一张印刷着血麒麟公司印章的通知单。

慕云接过通知单看了看,不由得冷笑一声,向蒲德智小声说道:“看来果真如你所言,那血麒麟公司,必定与血门有着联系,并且他们已经将我视为猎物了。”

“猎物?”蒲德智满脸的惊讶,不明白慕云所言寓意为何。

在蒲德智看来,应该是慕云寻找血门才是,在寻找的过程中,血门一直都是处于隐匿状态,根本就不希望被世人知晓;就拿慕云处理七姐妹的事来说,虽然慕云揣测是血门在背后搞鬼,可是从始至终,那血门却从未出现过。既然血门一直都在暗中行事,处处都躲避着慕云,又怎么会突然主动找上慕云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蒲德智总归是知道那血门并不是好惹的主,一听慕云说血门视他为猎物,便担心起来;带着一丝忧虑,蒲德智细声的向慕云询问道:“云哥,那什么血门可不是好惹的,既然你都知道他们将你当做猎物了,那你就别去那什么拍摄地点就好了。”

慕云知道蒲德智是一番好意,不过慕云并未接受,而是摇了摇头,道:“不行,我必须去,就算这是一个陷阱,我也要去闯一闯,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摸清血门老巢到底在哪。”

在慕云心里,爷爷的魂魄还未入土为安,他可不希望自己最敬爱的亲人永世不得超生,所以不管怎么样,只要有一丝机会能找到爷爷的魂魄,慕云也决然不会轻易放过。

对于慕云的脾气,蒲德智早已了解透彻,既然是他说了要做的事,就算是有十头牛,也休想将他拉回来。

蒲德智知道自己劝说已经毫无作用,顿了顿,又道:“既然你非要去,那我就跟你一起去吧,就算真如你所言有陷阱,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不行,你不能去,你道法还未精湛,如果去了真有什么事,你又不懂逃离的遁术,真要打起来,我还要去顾忌你的安危,这反而增加了我的负担。”慕云斩钉截铁的反对了蒲德智的要求。

蒲德智本还想说些什么,可下午的上课铃声却已经响起,不得已,他只能快速的向自己的教室疾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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