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山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二十六章 驯服,大明超级奶爸,洛山山,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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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驹可一点都不傻,甚至可以说是充满了灵性,否则的话,不会惊人地用出一个后背摔。

它能感应到好意、恶意甚至是什么是杀意!

看似瘦弱的朱松,谁能够想到他竟然是位半只脚踏入化劲后期的武道宗师。

漫步到火龙驹身旁,朱松伸手去摸火龙驹的脖子侧面的鬃毛。

若搁在往常的话,火龙驹一口就咬了过去,但现在不成啊,朱松的两记贴山靠,让火龙驹怕了,面前这两条腿的生物,可是比猛虎还要令它感到害怕啊!

所以,当朱松的手抚摸到它脖颈上的鬃毛时,这货一反之前的高傲与暴怒,反倒是露出了一副享受的表情,甚至还努力的扭转马头,去舔朱松的手。

……

“这,这什么情况?不可能吧?”

“这火龙驹方才还暴烈无比,怎么一转眼儿乖得就和兔子有一比了?”

“你知道个屁,没瞧见驯服火龙驹的是谁吗?”

无论是跑马场周围的人,还是听闻火龙驹又有人在尝试驯服,特意跑来围观的马场驯马师们,见到这一幕的时候,脸上满满地都是震惊以及不可思议的神色。

几个曾经在火龙驹身上吃过亏的驯马师,瞧见火龙驹马脸上的谄媚之色,竟然无所觉地流出了几率透明的哈喇子。

“行了,你还想在地上呆多久?”摸了摸火龙驹的脖子,朱松一摆手,做了个起立的手势。

火龙驹四蹄一团,而后身子一翻就站了起来,像是狮子一样抖了抖身子。

那一身火红色的鬃毛随着火龙驹的抖动而飘动起来,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的耀眼。

“不错,您到是生了一副好皮相。”朱松拍拍手,赞叹道:“行了,戴上马鞍,让本王在跑马场上畅快一次!”

“咴咴!”火龙驹仰天长嘶了一声,轻轻摇晃着马尾,马脸上露出讨好的神色。

??朱松拍了拍马头,向着后面的人喊了一句:“把马鞍什么的给本王拿来。”

此刻,后头的人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哪里在乎朱松的话。

朱高炽看了一眼琼斯和伯克利,冷哼了一声道:“松皇叔的吩咐,难道几位都不曾听到吗?”

“啊,对,对不起!”伯克利终于反应过来,向着一名属下道:“你,去将马鞍、马镫、缰绳、马鞭……给韩王殿下送过去。”

“是!”那名洋人骑士应了一声,跑回马厩掏摸了半晌,抱着一大堆的东西出来到了朱松身前。

也怪那洋人骑士自己作死,为了和朱松套近乎,竟然想替朱松,将这些马上的装备给火龙驹套上去。

结果,火龙驹很温柔地赏了那洋人骑士一蹶子,直接把那个倒霉的家伙给踹了出去,把他弄了个半死。

这一下,可是让围观的众人给彻底清醒了过来,让他们这才想起,火龙驹还是那匹火龙驹,还是那匹高傲、暴怒的烈马!

“何苦呢!”朱松摇摇头,看着正手忙脚乱地抢救那名洋人骑士的众人,道:“火龙驹对本王顺服,那是因为本王驯服了他,本王得到了它的认可,成为了它的主人!你们想要接近火龙驹,还差得远呢!”

说完这话,朱松将所有的装备套在了火龙驹的身上,随后翻身骑了上去。

“驾!”朱松在马背上动了两下身子,双腿微微一夹马肚子,轻叫了一声。

咴咴!

火龙驹长嘶了一声,两只前蹄扬起,如同一道红色的闪电,陡然想着前方奔跑了出去。

火龙驹在跑马场上奔腾,阳光如火,炽热、闪耀!

……

“哈哈哈,看来这次还真是不虚此行呢!”南京城中的一座酒楼中,朱松和朱高炽以及朱孟灿、朱悦燇、朱有爝围桌而坐,哈哈笑着。

“松皇叔,您着急忙慌地把我们叫过来,感情就是为了炫耀您得了一匹好马啊?”朱孟灿手上拿着个鸡腿,有些抱怨地说道:“您和太子哥倒是一人得了几匹好马,我们哥仨可是啥都没得到啊!”

“没法子,这也是突发状况。”朱高炽倒是感觉有点不好意思起来,“谁晓得这神圣罗马帝国的人,竟然卖给安南王一千匹野马?要不这样好了,哥哥得到的两匹野马,分给你一匹?”

“别!”朱孟灿连连摆手,道:“太子哥,正所谓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弟虽说不是啥君子,但是哥哥的马匹,小弟岂能抢过来呢?”

“好弟弟,就凭你这话,哥哥这两匹马全给你了!”朱高炽可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他一拍桌子,满怀豪情地说道:“不就是马吗,你瞧哥哥这体型,能驼得动哥哥的,也没有几匹!”

“太子哥,瞧你这话说得,你这是天生坐马车的命,马车不也需要马来拉吗?”朱悦燇笑了起来,“再说了,咱们南京城中也有那么几个不错的马贩子,咱们兄弟若是想要好马的话,大可以去寻那几个马贩子。”

“这可不一样。”朱高炽摇摇头,道:“这批荷兰野马,不论是速度还是耐力,和蒙古马比似乎都要更胜一筹!那些马贩子们,能有这么好的马?”

“啊?”这回朱高炽的话,倒是把朱有爝他们的好奇心给提起来了,“太子哥,当真有这么厉害?”

“那是!”朱高炽点点头,道:“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这批荷兰野马,确实要远远超过咱们大明的战马!”

眼瞅着这几个小家伙说马说起来个没完,朱松不由得摇了摇头,道:“行了,行了,不过是几匹马罢了,讨论来,讨论去的,有什么意思?你们若是真想要荷兰野马的话,叔给你们出个主意。”

“嗯?”几个小家伙全都扭头看向了朱松,朱孟灿更是问道:“松皇叔,什么主意?您给侄儿说说!”

“之前叔说了,这一批荷兰野马,是神圣罗马帝国卖给安南王的。”朱松夹了一筷子菜,慢悠悠地说道:“既然他们选择从咱们大明走安南,那就必然会经过交趾,对于交趾,你们了解多少?”

朱孟灿、朱有爝、朱悦燇他们对交趾并不了解,倒是朱高炽想了想,开口说道:

“松皇叔,交趾因靠近安南,粮食充盈,原乃富庶之地,只是此地多豪强悍匪,豪强又多蓄养私兵,日夜操练……我大明朝,虽三令五申令其就地解散,可那些豪强明面上答应下来,却是私底下豢养。”

说到这里的时候,朱高炽的眉头拧了起来:“这交趾,可以说是我大明朝最混乱的县郡之一了。”

“高炽,你不错!”朱松满意地点点头,道:“你们说,这一千匹战马若是想要进入安南,会不过交趾吗?交趾的那些豪强们,舍得放弃这么一大块肥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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