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拿伊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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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盖士镇,朱富贵有点恍如隔世,仿佛在看卓别林的无声电影。
布局狭窄的道路,两侧是各种英文、法文甚至是俄文的招牌;
脖子上挂着铃铛,一边行走一边拉屎的骡马拉着车子;
醉酒的矿工想要拦路要点零花钱,被杨六一脚踹飞;
装有笨重的锅炉和煤炭碓,冒着黑烟,污染街道,并发出隆隆的噪声的蒸汽轿车,时不时因为故障而停在路边;
……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切仅仅只在镇子中心的华特尔街上出现,朱富贵几乎以为自己到的是一座城市,而不是什么因为淘金热而产生的小镇了。
看岩石的表情朱富贵知道,这里确实要比西雅图繁华很多。
只不过……
朱富贵用手帕捂住口鼻。
味儿实在是太冲了。
街道上很臭,牲口和人都很臭。
很难想象,这个时代的“城里”居然比乡下的卫生条件更加恶劣。
唐纳德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市容状况。
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街边店铺的海报。
上面会有各种商业信息。
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天赋。
在商业领域,谁又能是犹太人的对手呢?
如果让朱富贵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
这一世,朱富贵祖籍在凤阳,与徽商的大本营差得远了一些。
但他出生地可是雁荡山脚下,也就是温州!
作为半个温州人的朱大少会怕你?
你老家哪儿的?
我温州炒房团虽远必炒!
……
考察了一番,朱富贵对于盖士镇的规模有了直观的印象。
让唐纳德打听了一下,朱富贵很容易就找到了镇子上唯一的书报店。
这家书报店属于镇上最有名的酒吧老板贾大顿的资产。
盖士镇的名字,就是由这位贾大顿(JackDeighton)的绰号“Gassy”而来。
这足以说明他在当地的能量。
不过朱富贵一点都没有去盖士酒吧和这位传奇人物幸会的打算。
以前朱富贵看小说,总是有主角喜欢与各种老狐狸频繁接触,然后凭借自己那点三脚猫的社会阅历左右逢源。
朱富贵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
绑架利用唐纳德这个犹太人,已经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了。
对于其他的不可控因素,朱富贵的态度还是相见不如不见,简简单单做生意就好。
以唐纳德随从的身份,朱富贵走进了这家简陋的报社。
这里的报纸和书都很少。
但按照唐纳德的说法:
“这些英国佬就是爱装有文化!”
“我们美国人就不会去买一堆没用的书来装门面,当然,画着女郎的杂志还是很受欢迎的。”
……
由于正好是早晨,不少小镇居民和来往商人人都来这里购买《新不列颠晨报》。
这是一份加拿大西部地区最畅销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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