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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破坏了俘虏管理秩序,将会对我军作战造成危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虐待俘虏的动机多为义愤、敌意和报复心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情节恶劣的均构成虐待俘虏罪。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界限。
俘虏也属于被监管的人员,而且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相同的,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在犯罪侵害的客体上,虐待俘虏罪侵害的是俘虏管理秩序,而虐待被监管人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监管秩序。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这两种犯罪的对象不同,虐待俘虏罪所虐待的是战时被我方俘获的敌方武装人员及其为武装部队服务的人员,而虐待被监管人罪所虐待的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
3、在犯罪的主体上,虐待俘虏罪的主体是军人,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当俘虏因其战争罪行被审判而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其具有双重身份,虐待这样的俘虏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较重的罪名虐待被监管人罪论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按说当时叶仁也确确实实应该被关起来,当时特种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的报告都做了袒护叶仁的证词,当时两份报告都特别说明了被叶仁击杀的那个俘虏在被俘虏前有惨绝人道的行为,严重刺激了叶仁的精神状态,叶仁是在一种极端冲动的心理状态下做出的杀害俘虏的行为,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在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情况下做出的失控的行为,因此应当从轻处罚。
实际上,叶仁但是不知道的是,王朝阳在那件案子的审理中动用了一些私人的关系,走了一些不应该走的门路,所以最后这个案子不痛不痒的就解决了。
这些当然不会有人跟叶仁提,这些东西都不会有人去提起的。
叶仁和尹梦雅回到营区之后不久,没想到这场和毒贩的战斗就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为了保护线人的安全,缅甸警方联合军方发动了清剿行动。
缅甸国内的沙祖的势力再一次遭到了打击。
尽管因为有着一支精干的雇佣兵部队,所以沙祖的人员上并没有遭到太多的损失,在热带雨林里轻而易举地就逃脱了缅甸军队的第一波次围剿攻势。
但是缅甸军警方面这次也是下了决心了,大概是因为中国的支持。所以军警方面设置了多道封锁线,所以跳出了第一条包围圈的沙祖也不敢带着雇佣兵们和军队硬扛。
军队在沙祖跳出了第一条包围圈之后也采取了稳扎稳打,逐步蚕食的战术,慢慢沿着热带雨林的边缘地带开始向着中间包围了上去。
因为军队的动作慢,而且是组织有序的故意的缓慢进剿,步步为营,所以沙祖也没有办法找到军队的封锁线上的漏洞,所以只能带着雇佣兵向着国境线的方向撤退。
沙祖这次本来的计划是让“食人鳄”去打前站,建立一个前哨基地,顺便找机会干掉叶仁和尹梦雅。
其实沙祖已经知道了他的队伍里有了警方的线人,所以沙祖第一波并没有进去,只是让“食人鳄”进去,这样就已经足以把特种部队的狙击手招来了。
但是沙祖没有想到的是“食人鳄”倒是如愿抓到叶仁和尹梦雅,但是却没有按照他的意思第一时间就杀掉叶仁和尹梦雅,反而是把叶仁和尹梦雅带回了营地,结果就把特种部队的主力给招来了,反而是被消灭的干干净净,“食人鳄”自己还死得那么惨。
所以这件事情也让沙祖很是郁闷,损失了那么多兄弟肯定很郁闷啊。
只是沙祖没想到缅甸对他的打击来的这么的快。
沙祖只能带着雇佣兵想法逃命去了。
而现在沙祖唯一有路可走的路线就是中国了。
只是沙祖知道,中国境内那绝对是龙潭虎穴的地方,可不是什么说进去就进去,但是还能全身而退的地方。这或许就是恶有恶报吧。
甚至于能够越过中国的国境线沙祖都觉得非常的意外。要是在平时或许还有可能静悄悄的越过国境线。但是在缅甸军队对他们的进剿如此火热的情况下还能够毫无动静地就进入了中国境内,要说这不是陷阱恐怕都没有人能够相信。
但是沙祖还是过来了,而且真的没有任何被发现的痕迹。
不过,沙祖就是不来也没有任何的路可以走了,只能过来碰碰运气了,即使现在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已经落入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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