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十)(文收两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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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褚庆涵将老管家手上的那封信接过来,打开匆匆地扫了一眼,接着冷哼了一声,看着向晚知和奉君,吩咐的却是那些士兵,“把他们放开吧。”他将那封信拿到面前,问老管家,“这是你们大人亲笔所书?”
老管家伏低身子,答道,“是。老奴亲眼所见。”
褚庆涵朝他做了一个“免礼”的动作,示意他起来。转过身来对奉君和向晚知说道,“既然路大人说你们是他请来的客人,让朕不要为难你们,那朕就听他的。”他朝奉君和向晚知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皇帝自己亲口这么说了,再不跑等到他改了主意,怕又是跑不掉了。向晚知想努力做出一副淡定的模样,然而转身那一刻的匆忙还是出卖了她。
奉君和向晚知出了城,走过一条小路,明明进竹林之前还能看见人影的,然而等到转过去一看,那里早已经空无一人了。褚庆涵派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杀手愣了一下,在附近找了一圈儿,依然没有看到人,只能空手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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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春天,但夕阳照进来,金橘色的光芒让人有种快入夏的感觉。“起床了。”属于男性淡漠而又低沉的声音在向晚知耳畔响了起来,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正好看见窗外那轮西沉的太阳,头顶上还有一只大手,正抵着她的脑袋。
向晚知不知道这大爷又发什么疯,现在还这么早,根本不是鬼魂出来活动的时候,不耐烦地将头顶上的手打掉,“还早着呢,叫我做什么。”说完又要趴下去继续睡觉。
奉君眯着一双琥珀般的眼睛,眼前这个人好像是有些时候没有收拾了,再不敲打一下,过几天不就要上房揭瓦?他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铜制的勺子,面无表情地在旁边不远处的铜灯上面不紧不慢地划下来。
尖利的勺子摩擦在铜器上面的声音,比粉笔在黑板上写破音的声音更让人难以忍受,向晚知瞬间就清醒了,猛地抬起头来看向他,奉君见她瞌睡醒了,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去抱着平板电脑看电影去了。
好么,老板把小工叫起来,自己倒去玩儿了。
向晚知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知不知道她这次任务坐下来,身心俱疲啊?能不能给她放个假让她休息一下啊?外面站超市人家还是两班倒呢,到了奉君这里,天晴下雨就是她一个人,还没有保险,还是这种见不得人的工作,就算是工伤,也兑现不了嘛。
“你找我起来干什么啊?”反正睡不着了,向晚知干脆坐在凳子上,靠着柜台。奉君盯着电脑屏幕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你帮胡大姑完成了委托,你不找她确认一下?”
哦,向晚知这才想起来,自己之前回来太累,直接就休息了,还忘了给胡大姑一个反馈。她转过身,从背后的抽屉里拿出一根灯芯,白嫩的脸上还带着刚才睡觉留下的红印子,虽然面无表情,但眉眼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娇憨。她将灯芯浸泡在旁边一个装满碧绿色的油的白瓷小盘子里,然后放进旁边的琉璃灯里,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盒火柴,将灯芯点燃了。
那根灯芯被点燃,原本金黄色的灯光慢慢变成一片碧绿,在阴暗的室内,看上去好像鬼火一般。灯光有些阴冷也有些温暖。这两种奇异的感觉神奇地纠缠在一起,仿佛可以衍生出无数故事。
这是一家再普通不过的古董店里,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光中,无论哪个年代的东西,都能在这里面找到影子。是的,一般古董店都是这么吹嘘的。如果硬要说奇怪,这家店奇怪的地方也多。比如,很少能够在白天看到有人上门,比如,开了这么久还没垮,比如,这里的老板从来不现身,只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守着店,外带一只叫做奉君的仿佛很有灵性的白猫。
最近那只白猫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店里新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听那个姑娘叫他“奉君”,跟那只猫一样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报复这个年轻人,才故意给猫取一样的名字。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这里少有人来,也没人会注意那么多。
这家叫“古玩”的古玩店,开在这条街上已经有几年了,它的布置跟一般的古董店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又因为在街尾巴上,旁边就是一片废弃的公园,它的生意并不怎么好。的确,是没有太多人有那个耐心从街头走到街尾。然而开了这么久还没有垮掉,也算是个谜了。
向晚知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抬眼问坐在那边的人,“你以前不都是猫吗?怎么这段时间突然想做人了呢?”
奉君抬起头,在阴暗中朝她露出一口森白的牙,好像野兽一样,仿佛下一刻就要冲上来咬住向晚知的脖子,“我无所谓,反正我可以换来换去。”潜台词是,你不可以。
向晚知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优越的,她要是个来历不明的妖精鬼怪,她也能变来变去,然而不行。天生种族决定,没办法的事情。
刚才还一片昏黄的大厅,此刻已经全部暗下来了,只剩下天边一层薄薄的亮光,太阳走的太快,仿佛是觉得已经不该再停留下去。
碧色的幽光后面,年轻女孩子那张若隐若现的苍白的脸和乌黑的瞳仁,连着披头散发的模样,不光人猛然见到会吓一跳,就是鬼也不例外。
“喂!我说你好歹是个鬼,你不至于这么拍我吧?”向晚知双手抱胸,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年轻女鬼。
那个女鬼被她这样一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真是抱歉,我......我乍然间见到......”旁边的奉君像是忍不住了一样,发出一声低低的轻笑声,尽管很快很轻,但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听上去还是很明显,于是,连带着他笑声中的讽刺,也格外明显。
向晚知朝天翻了个白眼儿,她知道这人阴损,这声笑无非就是在说她丑得连鬼都怕呗。嗯,向晚知不想反驳,反正她有实力,怕什么?
那女鬼正是胡大姑,她身上有着新鲜的阳光气息,跟往常向晚知见过的怨鬼,不一样。“事情我已经办完了,不知道你对这个结果满意不?”这说的是废话,就是不满意,也没有改的机会了。
胡大姑点点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居然出现了一分娇羞。鬼怪不是实体,但其他跟常人无异,她脸红向晚知也看得见,她看了一眼向晚知,说道,“他也正想上来跟你们道声谢呢。”话音刚落,一个影子慢慢出现在了大厅中,路淮川还是穿着当初在梦中那身半旧不新的长袍,整个人看上去如青松般挺立。向晚知看到他,又见他如今站在胡大姑身边,立刻明白过来,忍不住欣喜道,“原来你下去找她了啊。”
“是。”路淮川的声音听上去依然沉稳,他转头看了一眼胡大姑,“早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要找到她。虽然我也知道希望渺茫,但在渺茫也总要去做。”他眼中浮现出几分笑意,对向晚知说道,“说起来,还要多谢姑娘你那天给我的那一角犀角香。”
犀角不能烧,燃之有异香,沾衣带,人能与鬼通。
“犀角香沾在我身上,我前一天又见过她的魂魄,到了下面一找就找到了。”路淮川同意向晚知帮他完成心愿的前一天,用犀角香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胡大姑,正是看到了她的魂魄,他才同意向晚知进府来的。
向晚知问他们两个,“那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这么一直游荡着吧?但若是投胎,喝了孟婆汤,忘却前尘,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
胡大姑那张平凡的脸上出现了几分羞赧,低下头说道,“路大哥刚刚考过了地府的考试,以后要去地府当差了。我跟他一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不会去投胎了。”
路淮川接口道,“再活一世,未必能够在一起,况且也终究是要回到地府的,况且我们两个现在这样子,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他们两个,除了没影子,没身体,跟常人没什么两样。如路淮川所言,就算各自投胎了,也未必能够再在一起,始终都是要回到地府的,还不如两个人一起长长久久。
但是......向晚知抬头看他们,“地府的公务员......哦,地府的官员虽然可以暂时不用去投胎,但是并非神职。”他们一样还是鬼魂,“时间长了,你们不就魂飞魄散了吗?”
“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路淮川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是先过好当下再说。”
他伸出手来,拉住胡大姑的手,对向晚知和奉君行了一个礼,“多谢二位,以后或许我们还能见面。”他能有这样的结局,已经算是很好了。向晚知打从心眼儿里替他们俩高兴。她朝路淮川和胡大姑挥了挥手,一阵光芒下去,原本站在大厅中的那两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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