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 不速之客(3),光明纪元,血红,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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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馨竹和沙心月不以为然的端着酒杯喝着酒,只有林齐诧异的回头看了那人一眼。阿卡拉斯,这是黑暗历初期建立的一个矮人城邦,那里酿造的麦酒在那时候的西方大陆极其有名;而希尔那,则是那个时期一个以农业著称的城邦,他们用麦芽取代酵母发面,烘烤的硬面包有着独特的风味。
那两个城邦只存在了不到二十年就被外地覆灭,这两种地方特产的名字,也彻底湮灭在了历史长河中。如果不是林齐在黑渊神狱的时候和青老人学习过西方大陆的黑暗历时期的历史,他也不会知道这两种罕见的东西。
新来的客人低沉的咕哝了起来:“没有么或许,的确,是时间太久了。当然,毕竟凡人嘛。”
摇摇头,这人叹了一口气:“那么,有什么吃的喝的,挑好的给我来一点吧。”
他的手指一弹,一点金光射了出来,稳稳的落在了酒馆老板的面前。林齐向那金光看了一眼,那是一枚直径两寸体积惊人的古老金币。正面是太阳图案,背面是一团荆棘花,这是黑暗历之前,毁灭历中后期的一个大型部落太阳荆棘部落铸造的金币。
毁灭历时期的工艺很粗糙,很粗犷,但是那个时期的人憨厚而朴实,所以这一枚金币就快有半斤重,也就是二百五十克左右。而现在大陆流行普通金币,大概也就是六克左右的分量。
酒馆老板已经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今天来了两伙豪客啊。虽然后来的这一个客人让人感觉到有些危险和不舒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出手很豪阔。一个舍得丢出金币的客人,是所有店铺老板都会欢迎的客人,难道不是么
林齐歪过了身子看着这人。新来的这人慢吞吞的走到了柜台边,还不等酒馆老板开口让一个熟客帮让出一个位置来,这人已经一把抓住了那个伐木工的肩膀,轻飘飘的将他拎了起来,然后丢出了十几米远。
“愚蠢的蝼蚁,不知道给我让一个座儿么”这个新来的客人低沉的哼了一声,然后悄无声息的坐在了胡馨竹的身边。胡馨竹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个人身上散发出一股子让人不安的寒气,甚至以胡馨竹刚刚传承了神职。变得格外强大的神体,也感受到了一丝不舒服。
“很糟糕的天气,嗯”林齐右手肘靠在柜台上,向那人搭起了讪:“这种鬼天气,真是糟糕透顶。您孤身一人。是旅游,还是行商呢”
没有解下头罩,新来的客人端起老板送上来的酒杯抿了一口辣根酒,冷淡的咕哝道:“很久没出门走动了,所以,出来逛逛,到处看看。到处都变得不一样了啊。”
酒馆老板板着脸将一盘烤肉端到了那人的面前,然后用目光制止了几个冲动的想要上来和这人分辨道理的伐木工。虽然不知道新来的这家伙是什么来历,但是以酒馆老板这么多年的见识,在他的小酒馆内。起码爆发过数百场雇佣兵之间的斗殴,但是那些雇佣兵都没有给酒馆老板这么危险的感觉。
轻描淡写的抓起一个重有快两百斤的伐木工,让他没有丝毫反抗之力的被丢出十几米远,这个浑身笼罩在黑斗篷内的人。显然不好招惹。在这种偏远的小镇子里,就连一个地位战士都找不到的地方。任何一个过路的强者都有摧毁这个镇子的实力,酒馆老板不想给自己老家惹祸。
被丢开的伐木工龇牙咧嘴的在一旁揉动自己的肩膀,而他的几个同伴则是愤怒的盯着这个黑衣人。如果不是酒馆老板制止了他们,这些脾气粗暴的伐木工早就一拥而上了。
站在一旁低声嘀咕了一阵,这些伐木工同时走出了酒馆。
酒馆的老板有点忧心忡忡的看着那几个走出门的伐木工,然后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林齐笑着看了酒馆老板一眼,然后举起了酒杯:“那么,喝一杯怎么样您有多少年没出门了,太阳荆棘大金币,这在贵族圈子里面,可是很珍稀的收藏品您还有这样的金币么每一枚,我可以开出十万枚金币的高价我对这些古老珍稀的金币,很感兴趣。”
“嗯哼”那人抬起头,扭头向林齐看了一眼:“啊,你也知道太阳荆棘部落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山谷,太阳荆棘部落的姑娘都很美丽,但是有些姑娘因为她们的美丽而过于骄傲,所以给她们带来了灭顶之灾这是一个不幸的故事。”
林齐眯起了双眼,他抿了一口酒,笑着摇了摇头:“哦,哦,这种天气,说这种故事可真没什么意思。您手上还有太阳荆棘金币么我想要收购几枚。”
一旁的酒店老板惊愕的瞪大了眼睛,一枚刚才的那种有着奇特花纹的金币,林齐愿意用十万金币收购伟大的财富女神啊,这是您降下的恩德么十万金币啊,如果他有了十万金币,他干嘛还在这个偏僻的小镇子里混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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