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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慕姗姗写的那本《我在美国的108天》的版税到了。
按照合同规定,出版社每季度结算一次版税,每个月结算太过麻烦。
这本书前三个月销售出去接近十万册,由于慕姗姗主持了春晚,带动了图书的销量,过年后的这几个月陆续销售了十五万册,共计二十五万册。
市场基本饱和,书籍以后的销量会慢下来,一年内估计能突破三十万册。
除非慕姗姗弄出一个大新闻,否则这本书就这样了,不会有太大的起色。
这么算下来,这半年的版税应该有37万,其实没有那么多,出版社不是这么算的。
比如一本书定价是15元,出版社给书商的批发价可能只有12元,那么出版社计算版税的时候会按照12元计算。
出版社还会拿出一部分书籍免费做宣传,还会遭遇退货的情形等等。
这里面有着各种的猫腻,也是出版行业的潜规则,慕姗姗最终拿到手的不到30万元。
如果是其他作者,还可能遭到拖欠和克扣版税的状况,出版社不会对慕姗姗这么做,除非他们不想在这个行业混下去了。
这笔钱暂时存在银行里,林子轩和慕姗姗准备用来买一套房子。
两人现在住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京城电视艺术中心的名下,林子轩办理了停薪留职,出来创办公司。
严格意义上说他还是艺术中心的人,只是暂时不在艺术中心上班了。
在这个年代,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全国有1000万公务人员停薪留职,下海经商。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这些人名下分配的房子怎么办,单位要不要收回去,重新分配给那些需要房子的职工,否则就会让其他职工觉得不公平。
你都不在单位上班了,还占用着公家的资源。
李虹是艺术中心的领导,倒是没有人拿这件事胡闹,但难免有人会在背后议论。
这时候,为了分房子在单位闹腾的不在少数,每个单位都面临着这种难题。
在《甲方乙方》的剧本里,最后一段故事讲的就是两个异地分居的夫妻希望能够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过上一段有房子的日子。
由此可见,房子是华国百姓永远绕不过去的话题。
原本慕姗姗在华国电视台工作,也有分房子的资格,只是华国电视台的房子同样紧张,既然你们有地方住,那就先住着好了,凑合凑合得了。
凑合,这个词非常贴切的形容了这时华国人对房子的态度。
比如京城电影制片厂,住房紧张到什么程度,已经有十几年没分过房子了。
一家老少三代电影人挤在一间小两居室里,很多导演的孩子都长大了,成了大龄青年,最后只好抢占办公室,搬进去住就不走了。
京影厂的录音楼,很多二层、三层都变成筒子楼的家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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