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6章 五十年代悲剧人物一,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康红,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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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赶紧起来吧!不是要把孩子掉包吗?那还不赶紧起来把两个孩子的衣服给换了。”还是那个表妹的声音。

接下来程春丫就只能被迫让人把她身上的衣服给换了,谁让她现在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呢?

“表妹,你说那家人应会看出来吗?”这是那个表姐的声音。

“放心吧!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哪里会看得出来。”随着那个表妹的声音落下,程春丫身旁的孩子就被抱了出去。

现在是五十年代,虽然是五十年代,但在市医院生孩子,医院还是会给新生儿全面检查一下身体的。

那个表妹本来是抱着对方的孩子,和表姐的孩子一起去做身体检查的。

可没想到孩子的身体检查完,把孩子先抱回来给表姐,会发生这样的事。

“你别怪我,我这也是没办法,毕竟谁的孩子谁自己疼,为了能让我女儿过上好日子,我只能这样做了。”这是那个表姐女人的声音。

名字叫梅红,住在市郊的红星公社。

而被她调包孩子的那户人家,和她是同一个公社的人。

不过比起他们家的日子,那户人家的日子可是过得让人眼红。

丈夫是在粮油站上班,妻子是在公社的小学教书。

公公是公社的书记,婆婆是公社妇联的主任,还有一个在部队每个月寄津贴回来的小叔子。

所以那日子过得可不是让人眼红吗?

也是因为如此,梅红才动了把两个孩子掉包的事来。

在原主的前世,原主在六岁时被梅红给毁容了,直接把原主的脸往灶台里的火堆推,导致原主的脸被烧得面目全非。

至于梅红为什么要这么心狠,还不是原主长得和她亲生母亲很像,越大那五官就越像。

所以梅红才恶毒的想毁掉原主的脸。

而这最还不是最恶毒的,最恶毒的是,在原主十八岁的时候,梅红把原主卖给了一个山民的老男人。

虽然把原主的脸给毁了,但梅红始终还是不太放心,因此就干脆把原主给卖得远远的,正好还可以卖点钱攒下来给儿子娶媳妇用。

那个老男人是个打老婆的家暴狂。

只要一喝酒,就必须打老婆。

原主被那个老男人带回家的第一天,就惨遭那个老男人的暴打。

后来几次怀孕,都被那个老男人给打没了。

直到后来那个老男人喝醉酒摔死在沟里,原主才算解脱,可以回娘家去看看了。

但原主没想到,她回到娘家就让她听到梅红和她表妹的话,从而知道了自己被掉包的人生。

所以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原来她悲惨的一生,都是梅红故意给造成的。

什么不是故意的,她也没想到不小心碰到孩子一下,孩子的脸就会往灶台里面扑进去。

什么娘这也是没办法啊!谁让你的脸毁容了,所以你就认命吧!

虽然对方老了点,又是穷山沟里的山民,但好歹人家没有嫌弃你,因此你还有什么好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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