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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木厂距离旅馆的直线距离是300米,但那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锯木厂靠旅馆的这一面是一个几十米高的断崖,是土质的山壁,上面也稀稀落落的长着一些树木,不过我觉得要是没有传说中的轻功,想从这个山壁直接上到断崖上面,是不太现实的。

我和李莎选择了绕路。

我要说,今晚的伏击机会很不好,既然已经有警方的狙击手就位,那么在旅馆附近很可能都已经布置了警方人员。我现在的行为,不光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可是李莎不肯就此罢手。想一想她也没什么错,警方未必能帮她解决马可士和电车之狼,如果他们仅仅是被抓起来,他们有的是机会从监狱里传递出信息,她一样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这段时间以来,我最怕的就是李莎的真面目在杀手组织眼前暴露,但是今天这个偶然的意外,还是让我最怕的事情发生了。所以,不光李莎不肯就此罢休,我也不能让那两个家伙活着出去。

我不知道马可士是怎么看穿李莎的身份的,我跟那个大块头打架的时候,李莎只是盯着大块头在看。就这他也看得出来?看来,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或者说,他们身上都有某种旁人觉察不出来的气息?

干掉马可士和电车之狼,哦不,人家叫电光之狼,但是我觉得还是电车之狼亲切些。干掉这两个人是李莎活下去,并且救出她的搭档,帮助我铲除活跃在这个城市的杀手组织的关键。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留在旅馆里,但是李莎坚信他们还在。她认为他们应该还在等什么人。,既然她坚持,那么我支持。

警方没有在锯木厂这边布置人手,或许他们认为那道断崖可以断绝目标的逃路,或许另有打算。这个伏击位置并不好,最大的问题是容易暴露。唯一有利的条件是雨下得越来越大。这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掩护,但这同样也会影响李莎的射击精准度。

结局会怎么样?

我一直努力的使自己地情绪保持稳定,我做到了。我们把树枝盖在身上作为掩护,渐渐的,在雨里我们似乎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李莎选择了一个最佳的位置架好了狙击步枪,而我趴在她的身边用望远镜观察大环境。

小二给我回话了。他侵入了市局的机密行动档案,但是总部地家伙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菜,几乎在第一时间就锁定了他。虽然在李真淑的帮助下他们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和地址,但是窃取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唯一能提供给我的情报是,这是一场由刚刚提升为副局的高空领导的行动。

高空。这个城市地警务系统里神一般地人物。他现在创下地。是警队历史上最年轻地副局职务记录。同时也是最年轻地三级警监记录。也许不会再有人超过他了。很难想象我还和这样地人物同桌吃过饭。对我而言。高空就是一个超级B。而对于高空而言。我恐怕连蚂蚁都算不上。最多只是一粒灰尘。而他也不可能记得我。

(注:这里提到地高空地警衔和职务为虚构。不必对照现实生活中地真实情况。)

我不知道高空亲自带队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很重大地行动。在雪冰魂地军用手提上。我只能查到那两个狙击手地位置。因为他们使用了卫星定位系统。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地发现。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高空带地队伍已经屏蔽了全部地通讯工具。他们可能已经散布在了旅馆地周围。高空地行动在上午我上班地时候就已经展开了。也就是说。我和李莎现在完全可能处于他们地行动网中间。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既然高空是这么牛逼地一个人。楚局应该放手把警队交给他才对。真地。高空能坐到今天地位置。上面有人是肯定地。但是他也绝对是一个实力派人物。先不说他在警队地亲信有多少。光是他主管地刑警队。这些年来破获地案子数不胜数。他也差不多成了百姓口中地包青天一类地人物。不。是大神。他是这样地年轻有为。这个城市地警队完全交给他应该是所有人都可以放心地。

当然。我这样地想法可能很幼稚。也或许就是因为高空这样地牛逼。空降下来当正局地楚局才迫切地需要林森另外拉起一支队伍来掣肘于他。而且现在楚局又当上了主管政法地副市长。他在用高空地同时。另外组建一支秘密部队。对于权谋地合纵连横而言。非常地有必要。想一想。其实林森这个角色其实挺不光明地。我倒是还没到那个级别。所以我自己就不必觉得有什么不光彩地了。

我觉得对我个人来说。管他什么市长局长地。高空再牛逼关我个鸟事啊。他又不可能提拔我。我们这种小人物。上面怎么交待。我们就怎么做。混口饭吃而已。但是。稍微往深处想一想。我又觉得心里总有一阵一阵地寒意----如果我一直待在档案股。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应该是没问题地。但是现在我已经被林森拉上了船。这条船地沉浮。和我可以说是息息相关。我现在有了十来号人。还可以有点签单地权利。但是这些东西在楚局高空那样地人手里根本屁都不是。

也许什么时候,别人突然反过手来,“啪”的一下就把我们拍死了,而且怎么死的我们都不知道。说不定,死之前都还在为别人卖命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当上这个小队长之后一点都没有真正高兴过的原因,从本能上,我就很恐惧这样的生活。和李莎的生活比起来,这样的生活貌似是在阳光下,而且要平静得多,可是和他们那种你死我活的生存法则比较起来,我觉得我这种生活既没有边,又没有谱。如果我永远都浑浑噩噩,想要混吃等死,也许有一天。我就会混到号子里去。谁说得清楚呢?

说不定,今晚过后我就有机会进去。我说了,我现在和李莎搭伙做的事情,不但违纪,而且违法。如果最后出现什么不可预料的结果,我被高空的兄弟逮到。又找不到可以交待得过去的理由地话,也许明天肖就可以去探监了。那时候,除了告诉她可以考虑一下那只海龟之外,我恐怕也找不到别的话跟她说了。

那么,现在把李莎一个人丢在这里,不去管她的死活呢?毫无疑问,这对我要好得多。我不用再面对那些超级赛亚人一样的杀手,更不用考虑万一警队的同仁围上来时,我要不要向他们开枪。我不知道我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做了很多我原本根本不会做的事情。我这样帮李莎有好处吗?答案是否定地。占她的便宜吗?嗯,她可不像肖那么傻,我就看到了一眼。都挨了她的一记撩阴腿。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吧。那我干嘛还要帮她呢?为了自己的前途?前途这种事情,在我看来有点没谱。那么,还有什么别的?如果是害怕受到她的威胁,趁她现在对我毫无防范的时候干掉她不就一了百了吗?反正她身上也有命案对吧,我是警察,我这么做也是尽忠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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