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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烈出了大将军的府院,和段末坯、段阕等人暂时告别。

战斗过后,王浚给全军三天假期,这些世代的军卒或者征募投靠来的百姓难得有这样休息的机会,自然不会直接返回军营,而是选择在蓟城,这个幽州的中心城市闲逛。

王烈从军所在的征北城内多是兵户,少有商家,王烈在那里呆得鸟都闲了出来。

蓟城则不一样,作为幽州最大的城市,单是城市的周长就达到了二十里,四四方方,主要的街道有三条,一条是官府所在的主道,两条十字交叉的街道就是主要的商业街道,街道两边有数百个商家。

而且,城内还仿照中原的大城,分出了四坊,井然有序。

街道里,卖粮的,卖酒的,卖肉的,卖脂粉的,卖布匹的,卖杂货的商贩应有尽有,在城北还有一片专门的场地用来交易牲畜,附近的异族百姓,以及来自附近村镇的游商小贩,齐聚城内,繁华程度让王烈咂舌。

其实这蓟城再繁华,也比不过现代的城市,只因为前世的王烈只知道窝在家中,上网看书,靠房租和网络打工为生,除非为了果腹,甚少出门。

而来到这个时空,又常年在山野奔走,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去过常山县城,和蓟城不可同日而语。

两相比较,这等异世的繁华对王烈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

王烈也不骑马,手牵着黑龙的缰绳,一人一马就这样四处闲看,尽管身上有刚刚得到的五十金赏钱,但他可不敢乱花。

虽然按照大晋朝的规定,当兵每月有军饷,但现在朝纲败坏,各地士族军阀拥兵自重,哪里还有人管这些,王浚相比那些插上杆旗帜就称大王的土匪还好些,至少每月还给这些军卒二十钱零花,可自古军内就有克扣军饷的惯例,分到手的十不足三,三月能有二十钱就算好的。

不过这等世道大家当兵自然不是为这点军饷而来,为的是能敞开肚子吃饱饭,能在战斗过后劫掠敌方城池。抢钱抢粮抢娘们,这就是普通大头兵的理想。

王烈知道苏良能吃,又因为性格的原因常常吃不饱,在蓟城的摊贩那里给苏良买了好多羊肉火烧,准备带回去给他吃个够。

揣好油纸包的火烧,王烈正走马观花的在蓟城里闲逛,忽然听见一阵吵闹声,顺声音看过去,只见有人在路边呼喊着:“大家快去北城骡马市场,那边有两个江左人牵来了一匹烈马,号称在本地无人能降服,有英雄好汉的赶快去为咱幽州争光。”

王烈一听,来了兴趣,对身边黑马一笑:“黑龙,这城内竟然还有能比你更烈的骏马么?”

黑龙一听,马头高昂,不屑的转着大脑袋,那意思就是:不可能,我才是幽州第一。

等王烈来到城北的骡马市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有上千人,有百姓、有商人,也有军中士卒。

北地人都爱马,尤其是烈马骏马。

当王烈看到场中被一人多高的栅栏圈起来的那匹红如烈火的母马之时,也不由的暗赞一声:“好马!”

再一看马旁之人,王烈一咧嘴笑了:“这不是昨夜那个美貌小娘么?”

少女站在高台上,身后依然站着那狭长脸的护卫。

见台下的人越来越多,这丫头得意洋洋的大声喊着:“我听说幽州的健儿是我们大晋的强者,我这匹红裳宝马性子桀骜,得来后就没人能驯服,本以为幽州健儿可以降服,没想到咱蓟城实在太小,上来几位好汉都被摔下了马,真叫我们江左人失望啊。”

台下的蓟城百姓一听这话,不乐意了:“你这小娘说什么胡话呢?我们幽州、我们蓟城有的是英雄好汉,只是不屑和你个小丫头执气。”

“整个一个人来疯。”王烈却是对她这种幼稚的激将法分外不屑,不过能看这样一个豆蔻年纪的美貌萝莉再台上疯闹,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休要说大话,我就叫小丫头你见识下某的厉害。”一个身穿晋军幢主军服的魁梧汉子走出人群。

那小娘见有人受激,虽不是自己想找的人,也算捧她场的,可嘴上却不饶人:“那汉子,咱可说好了,第一你不能伤了这骏马,第二你若出了什么意外可不负责。”

这晋军幢主一瞪眼:“废话,咱家是泼皮无赖不成?驯马驯马,咱就是要平平安安把你这小母马骑在胯下。”

这汉子话里有话,少女没有反应过来,那幢主身后的几个兵卒却起哄道:“怕了吧,小娘子,回家去吧。”

如此泼皮无赖的语言,让小丫头身后那长脸护卫的脸色一寒,见自家小姐没有听懂,这才按下怒意,冷冷的看着那幢主。

这边那晋军幢主自顾走进围栏,直奔红马而去。

这晋军幢主也不是莽夫,先故意围绕红马跑了几圈,想凭借自己的身手灵活,绕蒙这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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