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现实版傲慢与偏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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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若轩被她这样一说,忍不住偷偷笑了一声,“好了好了,我让人给你准备食物吧。”
“别啊!你们老朋友聚会我不好打扰,这就去骚|扰妮姐。”沈倾城按着肚子,朝李维斯抱歉地点点头,“真不好意思啊,今天脸丢大了,改天再陪你们聊。”
“别走啊,abby。”殷若轩上前一步,拉住了她的手。
“怎么啦?”沈倾城有些迷茫的看着自己被殷若轩拉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李维斯嘴角还浮着轻笑。
“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么,也好好说说周一的试镜吧。”殷若轩挑眉,那一双眼睛里分明能够看到一阵绚烂的光芒在闪烁着,好像是有意为之。
沈倾城看着他,有些惊讶。
“试镜?若轩哥,你不是说周一的试镜是去你的公司么?这个还需要谈?”沈倾城只觉得眼前的一切让她觉得乱套了。
殷若轩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个工作是尤妮搭线的?
“没办法啊,是妮妮让我给你这个机会,虽然我也知道你以前很喜欢珠宝设计,但是,还不知道你能不能把这份工作做好。”殷若轩说完,立刻松开了她的手。
“反正维斯也在,你们好歹交流下,他可是珠宝界的大亨,不仅仅有翡翠公司还有珠宝公司,而且对珠宝设计这块,肯定是得心应手。所以,你们交流下,说不定周一的时候,还会对你有点作用。”
殷若轩虽然这样说很有道理,可是,沈倾城一点也不想多待一会儿,好么?
她感觉一种陌生的,又略带熟悉的感觉让她整个人开始灼烧起来,甚至让她感觉到每个细胞都开始膨胀,因为李维斯正看着她,从上往下深深的打量她。
她甚至连看他都不敢,就听见一声“好”,然后缓缓的抬起头,就看到李维斯那双温柔的眼睑,他的唇角有笑容,“abby,似乎我们的合作还挺多的。”
“呵呵,你就饶过我吧,我真的是肚子太饿了,所以一点也不想谈论工作上的事情。”沈倾城抱歉的嬉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没什么,我们可以一边吃一边说。”李维斯就这样带着她来到茶餐厅,然后两个人一句没一句的交谈起来。
就这样在婚礼结束的时候,尤妮和殷若轩出现了一次,他们俩幸福的在大堂上拥在一起,对着大家说,因为临时有点事,所以今晚的舞会改时间到明晚举行,地点是香榭酒店。
沈唯雪和夏苡曦两个人各自看了一眼,自讨没趣的拎着包包就离开了。
当然,沈倾城和李维斯在包间,错过了母女俩的慌乱,她们就好像夹着尾巴的小狗一样,就那样灰溜溜的跑了。
和李维斯说的东西竟然很多,她发现他也和李梦初一样喜欢甜食,不喜欢红酒,两个人笑起来的动作一模一样,会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起来更加的温柔。
沈倾城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说着,直到离开了,也还沉静在和他谈论的心情里,好像整个空气都充满了粉红泡沫一样,好不幸福。
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小时候很幸福,却恨不得别人觉得自己是悲剧主人翁。长大以后,哪怕丢失了最重要的东西,甚至一个人在空空的房子里嚎啕大哭,也要向别人证明自己的人生是个大团圆。
这就是奇怪的自尊心。
※※※※※※※
把一束百合放在墓碑前。
这束百合是白色,像雪一样纯净。
叹了一口气,沈倾城随意的坐在墓碑旁,然后将头轻轻的依偎在墓碑上,就好像多年前,自己靠在他的肩膀上一样。
她呵了一声,声音轻轻的。“梦初,我来看你了。”
“昨天我的朋友尤妮结婚了,对了,就是那个我们曾经疯狂喜欢过的独立音乐人ali,你还记得她,对么?”
“对了,最近我碰到了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人,你猜他是做什么的?”她笑了出来,“珠宝设计师。你最不喜欢的珠宝了,可是他偏偏是你最不喜欢的。”
曾经的李梦初也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富二代,因为父亲的原因,他学习的是建筑业,并且想要做那个指挥建筑师的boss。她嘲笑着他完全是被铜臭熏傻了,她会说建筑师其实就是一个很聪明的职业而已,完全没有意义。
还不如做珠宝设计师,因为她的理想是珠宝设计师。
当时的沈倾城学习的是设计行业,到了后期选择了珠宝设计,都是因为李梦初曾经说过,我才不喜欢做珠宝呢,那种东西明显就是女人做的,只有娘娘腔才会愿意做珠宝设计,服装设计吧?
他从来没有赞同过她,但也从来没有不让过她。
可是却这样一直保持着中立,可以陪着她去图书馆找珠宝设计的书,明明是学习的建筑,虽然都是设计,可是两种东西也有天壤之别的吧!她逼他和自己一起看他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不认真听她自说自话,她就嚷嚷着你不爱我了。他的抱怨最多停留在眼中,偶尔生不如死地叹一口气,却从来没有真正责备过她。
那时候的爱情,真的是让人怀念。
想着想着,沈倾城只觉得眼前有些雾蒙蒙的了。
“星赫好几次都在问我,是不是很想你。这问题多么无聊啊。早就对你说过,我不配和你在一起。更没有资格想你。”
墓碑上,李梦初陈旧的黑白照片永久沉默着。可是他的脸如此年轻,散发着生命开端的光彩。
但是,他却永远的留在了那时候。
“好多年没回来了,这一去也快六年了,贝贝也长大了,你知道吗,我有了别人的孩子,既然都这样了,这说明我真的不会再想你了吧。”
她靠在他的墓碑上,从手袋里取出那个用硬币做成的圆环。
“你看看,人生就这么长,转眼间那么多年都过去了,我也没有怎么样。现在的我已经不比当年,是很坚强的。所以,就算你如影随形,你带给我那么多沉重的东西,我也承受得住。”
她笑了笑:“人生的变化真的很大啊。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如影随形,即便是成年了,我固执的搬出去和你住在一起,现在看看,差不多十年了吧?现在却完全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曾经和他有很多很多的回忆。
但过去的记忆就像沙漠中的巨大石像,哪怕有再坚毅的轮廓,最终都会被荒芜的风沙模糊了容颜。
或许回忆可以被遗忘,她却永远忘不了那些细小的感动。
她是个天生手脚冰凉的人,一到冬天,就会像只毛球一样蜷在李梦初的怀中,让他的温热的体温温暖自己,有时候不经意的抬头,会看到他那双异常温柔的眼神。她总是会坏笑着凑过去,含住他软软的嘴唇,他短暂的惊讶后会迅速的回温,这样的柔情似水,有时候却更多的像是在火热燃烧……
当被他拥抱在怀中,曾有那么一个瞬间,她心慌意乱地意识到,她已将所有感情都给了他,一点也没留给自己。
沈倾城垂着眼,把硬币圆环在了无名指上。
那种感觉就好像梦初还在,就像是梦初给她戴上,轻轻地套在了手上,却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她傻笑,眼角开始湿润。
抱着自己靠在墓碑前,她的身体忍不住的开始瑟瑟发抖。
只有在现在这样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放空的,而且,才能把自己的眼泪,自己的委屈释放。
“梦初,我回来了,我为你报仇来了。”过了许久,她红肿着眼睛看着墓碑上那个年轻的轮廓,嘴角往上轻轻地浮起来,她才慢慢地站起来,抱着自己有些虚脱的身体,离开了陵园。
当沈倾城离开了,在陵园的一角才有个男人从隐蔽的角落走出来,他慢慢的靠近李梦初的墓碑,纤细白皙的手轻轻地触摸墓碑上的照片,停留在年轻的面孔上,他深深叹息,薄唇微张,低吟道:“我,来了。”
当然这时候,沈倾城已经搭车离开,所以,她并没有看到这一幕。
※※※※※※※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一进屋就看到沈贝贝趴在毛茸茸的地毯上,专心的看着什么东西。
沈贝贝似乎很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沈倾城已经慢慢的猫着脚步靠近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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