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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形式似乎在一瞬间便变成了一边倒的形式,高达原以为自己的前军尚能抵挡住敌军潮水般的攻势,但他的出击行动开始之时,所有一切都在向着他先前内心那一丝丝隐忧方向发展,并且尤有过之,他的部下不是仅仅抵挡不住,而是完完全全地被击败,对方正在追杀,不,应当说是虐杀他的部下,因为他的前军此时已经四散奔逃。完全失去了抵抗的意志。
高达的心在那一瞬间坠入到了冰窖之中,与对方比起来,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军队竟然有如刚刚放下锄头的农夫一般不堪一击,在敌人迅猛凶狠的攻击之下,军纪,荣耀,自尊全都抛到了九宵云外,此时正如一个脱光了衣衫的女人一般,在敌人的屠刀面前瑟瑟发抖,连遮挡自己的羞处都顾不上了。
巨大的耻辱感将高达淹没,对方先前与自己的僵持不下原来是在引诱自己,云昭,这个大越最为年轻的四品宣威将军,这个曾经让自己不屑一顾,认为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的幸运儿,竟然是打着要全歼自己的算盘。
认识到这一点,让高达的怒火冲天而发,无法遏止,此时,他的前军已经完全溃散,击败了他前军的安庆步卒已汇成一股巨大的浪潮,紧追在他们的骑兵身后,滚滚杀来,此时,对于高达正确的,常规的作法应当是止损,即率领他的骑兵。他的二千预备队撤退,也可以说是逃跑,避开敌人的锋锐,然后收罗散卒。重整旗鼓,以期再战。
但对方打算一战而定的主意让高达被怒火所控制,自己不是没有逆转的机会。只要自己能击杀云昭,那个骑着黑马。正狂飙而来的安庆边军的主将,那个大楚最为年轻的四品将军。
杀了他!一声巨大的声音在高达心中呐喊着,只要杀了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一惊天逆转。在大楚历史之上,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是曾经多次发生,在毕生之境之中,奋起一击。击毙对手主将,重创敌人的心理,从而绝地反击,起死回生。
杀了他!那个声音愈来愈强烈,丢掉了广昌,丢掉了五千部属,回到兴灵,等待自己的也是过去的王大将军。现在的益州王的一把快刀,自己不可姚长坤,亦不是霍震霆,王爷不可能轻饶自己。丢掉了广昌,便使王爷在征战简述。一统益州的过程之中丢掉了一个重要的砝码。高达知道,王爷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在派出另外一支大军来控制广昌了。
为了王爷,更重要的是为了自己,杀了他!
高达双眼血红,单手持铁枪,整个身子伏在马上,几乎贴在了马背之上,冲锋,向前,再向前!眼光之中除了那匹黑马,那身黑甲,再无他物。羽箭从他的头上嗖嗖飞过,他似无所觉,身后不断地传来惨叫声,坠马声,他恍若未闻。向前,杀了他!
身后的覃琛,看到自家将军一骑绝尘,径直冲向对面那道黑色的闪电!
他看到,那员黑色将领身后的骑兵们拿起了鞍旁的骑弓,看着他们搭箭上弦,看着他们松手放箭,高将军身后的骑兵纷纷坠马!
覃琛心头一片冰凉,这是一支擅长骑射的真正骑兵!
在与蒙军铁尼格部并肩作战的日子里,铁尼格曾嘲笑王好古的骑兵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兵,曾让王部骑兵们不服,认为自己的骑术虽然比不上蒙军铁骑,但在大越军队之中,亦算是首屈一指了,但今天,他们终于知道了谁才是大越军队之中最为优秀的骑兵。
奔射,这是大越骑兵们一支难以掌握的技术,覃琛知道,在王好古王爷麾下,所有的骑兵当中,能够骑射的只是少数骑兵军官而已,绝大部分的骑兵,能作到较好的掌控马匹,完成冲锋,刺杀,斩杀这些动作,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奔射,则要求完全用双腿控马,在疾奔的战马身上,在颠簸的行进当中,完成施射。
对面的这支骑兵正在奔射,他们不断能完成奔射,而且准头极为吓人,每一次松弦,都有数十名己方骑兵倒下,三轮箭后,己方骑兵已倒下大半。
覃琛的手颤抖起来,他看到在这些骑兵的身后,大部的安庆边军已经如浪潮一般滚滚而来,他想逃,但他不敢!
杀了他!高达嘴唇蠕动,无声地念叼着。向前,冲,向前!近了,快了,来了!
他呀的一声大叫,手中长枪前刺,上身猛力向前探出,铁枪宛如毒龙出洞,狠狠地扎向云昭的胸腹。
云昭不知道对面将领叫什么名字,只知道这家伙姓高,飘扬的高字旗显示着这个家伙是对面这支军队的主将,杀了他,接下来就省事多了,这个姓高的家伙居然想来与自己单挑,倒是让云昭心中甚喜,他喜欢单挑,喜欢那种击杀对方主将的快感,虽然马一功已经在对高山族一役之后,对他再三规劝,但他仍然喜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己不是他妈的君子,自己就是一马匪,在鹰嘴岩,当家的都是冲在前头,他们就是天生的锋矢,就是天生的开山斧,为自己兄弟开路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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