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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某次聚会后,他送我回家,那天的北风比今夜的还要寒冷,他脱下自己的羽绒服披在我的肩头,那种暖暖的感觉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当夜我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借口打算去他家看看。

作为一个聪明的男人,当然知道我的话意味着什么。他没有拒绝,也是在那一夜,我成为了女人,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疼痛居然也可以那样的舒服,当精神与**同时攀上高峰的那一刻,我深知这就是我一生苦苦追寻的男人。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我醒了过来,发现李妙明正看着床单上的那一点殷红独自发呆。可能男人都有处女情结吧,至少李妙明是如此。

从那以后,他就如同我的天使一般陪伴在我的身边,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我们之间的爱情,当然,如果那也算是爱情的话。

长时间的接触下来,让我完全了解了枕边这个男人的一切。年轻、英俊有才华,只不过他跟我一样,都是这个都市里的蚁族,那点微薄的收入仅仅够我们日常的开销,如果想要在这个城市有个家,有套属于我们俩的房子,可能要穷尽我俩一生的收入。

我忘了哪本书曾经说过,爱情的保质期只有十八个月,不论你再怎么精心呵护,也不会有所延长。最初我只是当成作者的无病呻吟,如果爱情只有十八个月的保质期的话,那些厮守终生的夫妻靠的又是什么?难道是性?又或者是习惯?真是可笑!

取笑那个作者的同时,我开始羡慕起身边那些不如我的女性同事。长得不如我的,找了个官二代,有车有房,举手投足之间满是炫耀;工作能力没我强的,充当起领导的小三,事业上一帆风顺不说,也混来了车子房子,活得好不潇洒;人缘不如我的,找了个暴发户,每日张口闭口就是旅游、美容、时尚,就好像自己是戴安娜王妃一样,不过我去过她家,接近三百平的楼中楼着实让我羡慕了好久。

第十八个月零一天的时候,我认识了我生命中的另外一个男人常涛。说认识不够准确,严格来说是场灾难。

那天我跟往常一样买菜回家,准备给李妙明烧菜做饭,可就当我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一台疾驰而来的丰田霸道将我刮倒在地。

我当时只是感觉胳膊很疼,揪心的疼,可我没却没有喊出来,可能早已习惯了在李妙明的面前软弱,而在其他人面前装作坚强,因此我挣扎着坐了起来,按着受伤的胳膊,咬着嘴唇,拼命不让眼里流淌下来!

撞完我以后,那个司机并没有驾车逃逸,而是在一声刺耳的急刹车后匆匆的跳出车门,用常涛的话来说,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才知道,女人居然会有如此楚楚可怜的样子。

他非常慌张的来到我的身边,询问我是否有事儿,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在意。只是我不知道他当时在意的是我的身体,还是我的样子。

虽然我很想有尊严的将他送到警察那里接受再教育,可我终究还是个凡人,一个为了几元钱就会与小商贩磨上半个小时的穷女人,所以我最终选择了私了,尤其当五厘米厚的百元大钞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妥协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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